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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财政所的地板一批招标通知(第三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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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财政所的地板一批招标通知(第三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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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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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财政所的地板一批招标通知(第三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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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受宜兴市官林镇财政所的委托,就宜兴市官林镇财政所的地板一批进行公开招标。 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YXZTBZC2015-031[ 公 ]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地板一批,详见采购文件。
三、投标人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本次招标规定的条件。
2 、根据《宜兴市招投标市场准入管理暂行办法》(宜政发 [2008]243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如有不良行为或疑似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限制准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及图纸等发放信息:
1 、招标文件及图纸等(如有)在“宜兴市招投标网”(网址:
/> )采购公告附件中发布,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
五、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需向宜兴市招投标中心交纳人民币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且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限于本票、银行汇票。 (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2 、交纳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 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 江苏银行宜兴支行;帐号:
892010189300007502 3 、投标人投标时,以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开具的往来款单据,作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 该往来款单据作为资格性检查的内容。
六、注册登记证明: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或递交加盖注册或登记机关红章,签署“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副本复印件;或公证件),如为联合投标,则需递交联合体双方的以上相关材料。
七、投标及开标有关信息: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 年 5 月 26 日下午 14:00 确定中标供应商时间: 评审结束后。
地点: 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具体开标室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有关事项: 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投标中心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0510-87956057 传真电话:
0510-81730025 联系地址: 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 125 号 邮政编码:
214206 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 , 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宜兴市招投标中心
2015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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