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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新区凤山村水泥路建设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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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新区凤山村水泥路建设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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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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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高新区凤山村水泥路建设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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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2015/5/7】【我要评论】 海安镇凤山村水泥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镇凤山村水泥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海安县海安镇凤山村村名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 海安镇凤山村; (2)工程规模: 水泥路约1018米,4米宽,商品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混凝土厚度大于等于15cm及原有砂石路整平。
(3)招标范围: 水泥路施工。
(4)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6月14日,工期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 合格;奖项要求: 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一标段 水泥路施工 水泥路约1018米,4米宽,商品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混凝土厚度大于等于15cm及原有砂石路整平 4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证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证书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 无; (8)其他报名条件: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
4.2投标人在公告发布后可到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11日14时3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海安镇花园大道66号(海安县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2号楼42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7000元整,开标前现场现金缴纳; 7、本公告发布期间: 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1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安县海安镇凤山村村名委员会 招标代理: 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海安镇凤山村 地址: 海安县江海东路10号七楼 邮编: 226600 邮编: 226600 联系人: 钱进 联系人: 梅德华 电话: 0513-88833463 电话: 15162806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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