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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文化衫、真空杯、喷绘门头牌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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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文化衫、真空杯、喷绘门头牌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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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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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文化衫、真空杯、喷绘门头牌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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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招标人: 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YLTL-FW-ZX-GK-2015-2167-1305 招标组织机构: 自行组织 质量要求: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样本中的质量要求 招标内容: 文化衫、真空杯、喷绘门头牌 包件1: 该包件共制作5000件带有同力水泥logo的文化衫,交货地点在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发票要求正规发票。
包件2: 该包件共制作3000只印制有同力水泥logo的真空保温玻璃杯,交货地点在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发票要求正规发票。
包件3: 该包件共制作400块喷绘门头牌,交货地点在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辖区各区域市场,包含驻马店市域范围和信阳市域范围,及周边阜阳临泉、桐柏等区域,发票要求正规发票。
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3、资金招标人自筹 4、公告媒体在万方招标网、本网站和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公告 5、投标有效期: 90日 6、电子招投标要求:
①本招标项目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审核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投标活动。
②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照“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以下简称制作系统)制作、导出电子投标文件。
③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作为补充、备案与存档,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上传/递交。
④电子投标文件中的企业证照、授权书、业绩、荣誉等资质扫描文件,投标人应合理设置图片大小,保证投标文件总容量不至于过大,避免影响顺利上传。 纸质投标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装订(其中的授权书、承诺函、塑料生产资质文件、报价表等重要内容应采用签字盖章的原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⑤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或开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为确保电子开标成功,投标人应将“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全部拷入U盘随同纸质投标文件一块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当上传的投标文件不能正常开标时,由工作人员现场打开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作为应急补救措施。 若仍不能打开,则该投标人投标失败。
⑥请按照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网站中的“使用指南”进行操作,遇到问题可拨打网站上的技术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⑦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⑧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价格表1份,电子版U盘1份。
⑨开标时,被授权人必须随身携带CA数字证书(电子钥匙)到场参加,按照开标程序进行解密。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需方不接受现金、承兑及POS刷卡,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上传至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或带至开标现场查验。 形式: 电汇或转账。
投标保证金缴纳:
单位名称: 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开户行: 确山县建行营业部 帐号: 4100150591 00500 0006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有息退还,利息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不足500元的,恕不退还利息,敬请谅解。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全额退还。
7、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5月28日15点(北京时间)。
8、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5月28日15点;开标时间: 2015年5月28日15点(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招标室。
9、联系人:
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郭明瑞 电话: 0396-7060833,传真: 0396-7060103 10、监督单位:
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党群纪检部张保国 电话: 0396-7060960 1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不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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